桃園推6座產業園區 預計4年內6座產業園區釋地135公頃
近年企業鎖定桃園建廠需求旺盛、工業地供需失衡,桃園市積極規劃開發6座產業園區,其中桃科二期、沙崙與楊梅3處可望於未來2年內完成開發,八德、大園及新屋3個規劃中產業園區日前已取得中央支持,預計4年內6座產業園區能再提供約135公頃的產業園區釋出,改善工業缺地
近年企業鎖定桃園建廠需求旺盛、工業地供需失衡,桃園市積極規劃開發6座產業園區,其中桃科二期、沙崙與楊梅3處可望於未來2年內完成開發,八德、大園及新屋3個規劃中產業園區日前已取得中央支持,預計4年內6座產業園區能再提供約135公頃的產業園區釋出,改善工業缺地
土地開發係依據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使用之法令規範,將低度利用或未利用之土地,透過開發與變更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成效,目前台灣常見的土地開發以上位計劃進行土地規範,大致可區分為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兩區塊,常見量體較大或規模較大的大型開發案,則以座落於非都市土地較
2018 美國與中國引發中美貿易戰,造成多數於中國設置工廠的企業面對貿易不平衡的條件下,產生極大損失 ; 就台灣廠商而言,如存在「台灣接單、大陸生產、出口美國」的三角貿易型態經營方式,首當其衝則必須面臨因應當前中美貿易戰產生的重大利損,廠商除了將中國生產線
台灣腹地有限,合法工業不動產用地供不應求,政府欲積極活化閒置工業土地或開闢新工業區解決缺地問題,目前針對未來全國國土計畫法案之實施,以及臨時登記工廠、農地違建工廠議題下,工業不動產正面臨一波供給與需求失衡的趨勢。 然而隨著近年來北、中、南地區工業用地漲幅翻
一般將工業用地簡單定義成可作為合法工廠興建與合法工廠登記的土地,但根據土地稅法 定義:《工業用地,指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將工業用地區分為“都市計畫內工業用地”及“非都市土地工業用地”兩大類別後,再根據分區編定工業工地使用類
一、農地違建工廠時空背景 農地違建工廠問題,自台灣經濟發展由一級產業 (農業) 進入二級產業 (工業) 以來存在已久,因應都市擴張與產業的變遷及特性需求,具有同質性的上、中、下游廠商形成群聚效應的產業鏈,在合法工業用地不足與生產成本考量的條件下,早期農地內
立法院院會昨(15)日三讀通過《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拿掉名稱中的「工業」二字,同時放寬可進駐園區的組織類型,不限於公司經營的事業,開放讓新型態商業組織進駐,鼓勵新創事業發展。 立法院三讀通過《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放寬進駐園區類型-上圖為新竹工
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別 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條、第3條規定,非都市土地可分為11種分區、19種用地類別,如下所示: 11種使用分區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特定專用區。 19種用地類別
圖片僅為示意圖 買廠房送訂單!和碩昨(8)日公告以7,500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22.32億元,買下寬頻網路與機上盒全球最大供應商艾銳勢(Arris)位於新店寶橋路的廠房,艾銳勢總部官網透露,新店廠所有CPE產品將在今年底之前轉移至和碩蘇州廠生產。以艾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