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書件說明
土地開發係依據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使用之法令規範,將低度利用或未利用之土地,透過開發與變更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成效,目前台灣常見的土地開發以上位計劃進行土地規範,大致可區分為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兩區塊,常見量體較大或規模較大的大型開發案,則以座落於非都市土地較
土地開發係依據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使用之法令規範,將低度利用或未利用之土地,透過開發與變更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成效,目前台灣常見的土地開發以上位計劃進行土地規範,大致可區分為都市計畫與非都市土地兩區塊,常見量體較大或規模較大的大型開發案,則以座落於非都市土地較
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別 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條、第3條規定,非都市土地可分為11種分區、19種用地類別,如下所示: 11種使用分區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特定專用區。 19種用地類別